简而言之,是的。
在做出以下决定后,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更加清晰了 汤森诉本杰明企业有限公司 它确定了当被指控的骚扰者是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或公司的“自我改变”时,该公司可以对性骚扰负责。
A 概要 该案的解释是:
该案涉及两个原告:骚扰受害者(Townsend)和调查她的投诉的人事总监(格雷-艾伦)。汤森(Townsend)指控她受到公司总裁(BEI)的丈夫休·本杰明(Hugh Benjamin)以及公司副总裁和一次性主要股东的骚扰。据称,骚扰包括性侵犯言论,性命中,触碰和性侵犯。
法院确定,休·本杰明(Hugh Benjamin)可以适当地归为雇主的“改变自我”。
许多 雇佣法律律师 希望此案的结果能促使其他遭受性骚扰的员工挺身而出。